甘肃/天水-2026-02-27 00:00:00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种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包号名称类别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备注 *马铃薯原原种原原种陇薯*号***.*万元*.*万元或万粒*.实际采购数量依据投标单价与项目资金换算确定,含采购、运送、使用培训、售后服务及验收等内容。*.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万元或万粒),以单价(综合单价)确定数量,总价不变。 *马铃薯原原种青薯*号原原种***.*万元*.*万元或万粒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货物 | |
标段名称: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彩色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至****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彩色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万元 | 货物 | |
标段名称: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彩色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至****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彩色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项目
| 出让项目名称 |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方名称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种业服务中心 | 经办人 |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转)让方式 | 挂牌出让 | * |
| 监督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 宗地数量 | 项目预算 | ***.****** |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包号名称类别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备注 *马铃薯原原种原原种陇薯*号***.*万元*.*万元或万粒*.实际采购数量依据投标单价与项目资金换算确定,含采购、运送、使用培训、售后服务及验收等内容。*.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万元或万粒),以单价(综合单价)确定数量,总价不变。 *马铃薯原原种青薯*号原原种***.*万元*.*万元或万粒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彩色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至****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彩色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彩色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至****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彩色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项目
| 出让项目名称 |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种业服务中心 | 交易机构名称 |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包号名称类别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备注 *马铃薯原原种原原种陇薯*号***.*万元*.*万元或万粒*.实际采购数量依据投标单价与项目资金换算确定,含采购、运送、使用培训、售后服务及验收等内容。*.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万元或万粒),以单价(综合单价)确定数量,总价不变。 *马铃薯原原种青薯*号原原种***.*万元*.*万元或万粒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彩色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至****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彩色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彩色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至****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彩色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设置专门采购包的措施进行。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