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雄县组团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6-01-12
河北/保定 变更澄清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河北/保定-2026-01-12 00:00:00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变更内容

雄安新区雄县组团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日期:**********
*、原公告内容:“*.其他公示内容:**.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邮箱:**********@***.***。”
更正为:“*.其他公示内容:**.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邮箱:************@***.***。”。
*、原公告内容:“*.其他公示内容:**.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雄安新区雄县组团世纪城小区地下管更新改造工程设计;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元。”
更正为:“*.其他公示内容:**.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雄安新区雄县组团老旧排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设计;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元。”。
*、原公告内容:“*.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更正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原公告内容:“*.*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更正为:添加“*.*.*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上*、*、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条要求为准。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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