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城组团罗萨大街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容城组团罗萨大街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城区罗萨大街,南起奥威路,北至豪丹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罗萨大街全长约*.*千米,建设内容为翻新人行道铺装*****平方米,翻新缘石坡道****米,更换井盖***处,伐除、更换及补植**株行道树,补齐树穴石***处,通信排管飞线入地****米,电力排管飞线入地****米,配套新建电力电缆****米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路灯***处,拆 除现状灯杆**处,新建公交候车亭**处。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业绩要求:/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①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翠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诺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容城县容美路*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侯占龙
|
联系人: |
张翠杰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