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28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2-28 00:00:00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贻和馨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金开大道西段***号*楼*号附************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序号*的产品防压疮坐垫和防压疮靠垫不属于医疗器械,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采购文件中的序号**产品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技术参数不明确、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导致潜在供应商无法精准核算成本,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在乐山市市中区区域内设立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此条要求属于变相加重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不公平、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无偿使用厚度适中、耐用性较高的纸质、塑料或金属材质制作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卡”,此条要求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违反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的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前完成项目,且第三章第*.*技术要求中第*条其他要求中第*条:供应商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以评估结果为基本依据,对照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清单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等……此条要求不明确不清楚有歧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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