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6-02-28 00:00:00
| 项目名称 | 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拟报废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珠海华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项目概况 | 珠海华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作为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处置的代建单位。本项目为对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拟报废资产拆除后的余物进行残值回收处置,拆除前共计*** 项资产(其中建筑物* 项,双层砧板工作台、三星水池、四层货架等共*** 项),详见附件。本项目以拆除后可回收材料的预估回收价值总额人民币*,***,***.**元作为交易底价。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委托方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资格审核联系人 | 陈先生 |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 ***********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标的物按届时拆除后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拆除后现场状态和拆除后余物价值的预判和风险评估、接受为移交依据。如竞得人在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拟报废资产开始拆除前或拆除完毕前查看现场,应在竞价前自行充分预估拆除后的状态和余物残值。 因标的物按届时拆除后的状态进行转让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含评估报告等)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最终转让交接状态和价值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含拆除后可能产生的数量、品类、价值减损)由竞得人自行预判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拆除后的余物与评估报告等文件记载描述不符为由拒绝接收资产、主张赔偿或要求解除中标合同。 *、现场查勘时间为****年* 月*日至* 月**日上午上午*:**至**:**,下午*:**至*:**,地点为原行政服务中心地块红山路大门,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先生。现场查勘时段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拟报废资产可能尚未开始拆除或尚未拆除完毕,竞得人参与竞价即代表其接受拆除后的未知状态和风险。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在合同签订起*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履行合同完毕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因政府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的,竞得方需配合完成退场和清算工作,不得有异议。 *、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其它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拟报废资产转让合同》及交易中心备查文件《珠海华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因资产处置需要所涉及的原市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拟报废资产拆除后可回收材料的残余价值(未考虑清拆费用)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中正评报字(****)第******* 号。 *、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刘金德,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加盖竞买人公章)。 *、竞买人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纳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②自报名截止之日起前一年内因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报名时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竞买人公章)。 *、本项目拒绝在信用中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竞买(报名时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竞买人完成现场踏勘,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提供营业执照加盖竞买人公章; *、提供《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加盖竞买人公章; *、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截图或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竞买人公章; *、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表》;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 备注 | |||
| *、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公示*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下载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