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6-02-28 00:00:00
根据《河北省文物局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对我部门****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辅助工作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辅助工作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
(*)由选定供应商提供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号)要求,开展****年度绩效自评辅助工作,项目共细化为***个,资金*****万元。
(*)供应商应根据省文物局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在确定组长的基础上,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各项目单位报来绩效自评材料及自评结果进行审核,于*月**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整理、汇总各预算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佐证资料和信息。
*.服务要求
(*)前期准备。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准确了解绩效评价对象概况,收集与绩效评价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或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等。
(*)资料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
(*)起草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审核结果及相关佐证资料。
(*)质量复核。省文物局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有权对绩效评价工作和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二)商务要求
*.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技术服务、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文物局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限:****年*月**日前完成。
*.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和团队。
*.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服务方案。
*.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北省文物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号南院)。
(四)比选组织安排
*.比选时间:****年*月**日(以实际工作为准)。
*.比选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号南院河北省文物局。
*.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贝特联系电话:********,张丽联系电话:********。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河北省文物局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省文物局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