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2026-02-28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科尔沁左翼后旗****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力第三标段)
异常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就科尔沁左翼后旗 ****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电力第三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后续处理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组织开标评标,随后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达能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婷存在在建项目,违反招标文件约定;
投标人河南达能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异议函,主张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具备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贾婷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违反“无在建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具体涉及如下:
事项*:**** 年 ** 月 ** 日中标的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 伊利变电站消防应急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经核查并经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回函确定,项目已竣工,不处于在建状态。竣工验收报告显示,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监理单位、业主项目部等多方验收确认。因此,事项 * 中所涉项目不属于“在建项目”相关举报及异议内容不成立。
事项*:**** 年 * 月 ** 日中标的内蒙古农业大学东西校区消防未验收遗留项目整改工程施工第五标段。经核查并经过内蒙古农业大学回函确定,内蒙古农业大学东西校区消防未验收遗留项目整改工程第五标段,该项目虽已完工但未完成竣工验收,仍属于“在建项目”范畴,因此事项*中所涉举报及异议内容成立。
二、重新招标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我局核查,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婷存在在建项目,违反招标文件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资格,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