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三)(交易公告)
2026-02-28
广东/广东省 招标采购
清城区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三)(交易公告)
广东/广东省-2026-02-28 00:00:00
广东/广东省-2026-02-28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城区****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三)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清远市节能协会 |
| 合同名称 | 清城区****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三)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节能评审。获聘的节能评审机构须对项目节能报告情况核实,对节能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进行核实,对节能报告用能分析、主要耗能工艺、节能技术方案、主要耗能设备、用能规模和主要能效指标作出评价,分析论证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减量替代目标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节能改进措施和建议。节能评审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管理及技术要求,通过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方式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及节能评审报告。 *.专家咨询服务。对项目方编制节能报告提供专家意见、咨询服务,为我局开展节能审查提供政策咨询和专业技术辅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