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一)
2026-02-28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一)
浙江/宁波-2026-02-28 00:00:00

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一)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 * 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 *项)

*.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

修改为: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年********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年********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关截止时间均按上表相应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款: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均投入初期运营止,预计****年*月**日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修改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均投入初期运营止,预计****年*月**日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均投入初期运营止,预计****年*月**日开始,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修改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均投入初期运营止,预计****年*月**日开始,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第*.*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均投入初期运营止,预计****年*月**日开始,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修改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均投入初期运营止,预计****年*月**日开始,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第*.*的*)款:

“项目组至少由*人及以上组成,其中至少*人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安全评价师,*人及以上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过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工作。”

修改为:

“项目组至少由*人及以上组成,其中至少*人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及以上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过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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