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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医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榔梨镇新建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信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号商住楼栋****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医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医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壹拾玖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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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岗位数量(个) | 单价(元/月) | 服务期限(月) | 投标报价小计(元) | | * | 临床医疗辅助 | ** | **** | ** | ******* | | * | 护理辅助 | ** | **** | ** | ******* | | * | 医学影像辅助 | * | **** | ** | ****** | | * | 检验辅助 | * | **** | ** | ****** | | * | 药剂辅助 | * | **** | ** | ****** | | * | 康复辅助 | * | **** | ** | ****** | | * | 信息网络 | * | **** | ** | ****** | | * | 信息辅助 | * | **** | ** | ***** | | * | 收费员 | * | **** | ** | ****** | | ** | 健康管理辅助 | * | **** | ** | ***** | | ** | 行政事务辅助 | * | **** | ** | ****** | | ** | 司机 | * | **** | ** | ****** | | 合计 | **个 | 一年合计金额:*******元 两年合计金额:*******元 | | 总计(元) | **个 | 两年总计大写:陆佰壹拾玖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 | | 备注 | 本项目服务总计金额:*******元。 本次合同履行金额为:*******元。 | 说明: *、医辅人员的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应费用一并调整)。 *、如社保基数等遇政策调整,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调整时间与调整比例同步调整。由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晚夜班费用:按实际工作量核算与乙方提供医辅服务人员承担晚夜班数量、考核结果等要求进行核算(注:医疗辅助人员晚夜班费及相关费用参照甲方现行标准核算),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医辅工作人员参与甲方的评先评优、竞赛活动等,按照甲方相应奖励标准或补贴标准另行核算,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上级部门将医院医辅服务外包纳入统筹管理,甲方有权根据上级要求终止医辅服务外包协议,但甲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事宜。 *.*专人管理。派驻专职的管理人员(含专职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员、会计人员等)不少于医辅服务实际在岗人数*.*%(四舍五入),所有管理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专业的医疗管理团队,对医辅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激励和考核管理等。 *.*稳定、持续的医辅服务人员储备,医辅服务人员招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招录任务﹔应于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的需求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医辅人员安排到位。 *.*具有独立培训的师资力量,组织和实施医辅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徒手心肺复苏、消防与职业安全教育、医德医风、爱婴医院相关知识、医疗文书书写等,课时应不小于**小时)、协助医院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承接医辅服务人员户籍、党团组织关系。 *.*与医辅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对医辅服务人员进行日常考核,所有医辅服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为医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转移或合并社保关系以及社保年审、稽核、变更、咨询、解读等。 *.*薪酬福利分配制度设计(含工会福利待遇)。 *.**计划生育管理。 *.**入职和离职管理。 *.**医辅服务人员因工受伤和工亡事故处理以及待遇申办,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与经济赔付。 *.**医辅服务人员因休年假、病假、婚假、丧假等或因工受伤等情况,依法承担其假期工资、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时医疗补助金。 *.**医辅女员工生育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医辅服务人员非因工死亡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如丧葬费、补偿金)。 *.**与医辅服务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产生的经济补偿。 *.**乙方提供医辅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工伤保险给甲方备案。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医辅服务人员须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评为重度心理问题的,乙方不得安排至甲方从事医辅服务工作。
*.人员配置要求
*.*所有人员聘任需要具备《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任职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并且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相关要求。 *.*其他要求 *.*.*临床医疗辅助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临床医学或相应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 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护理辅助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身高在*****以上,形象气质佳; ②护理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医学影像辅助人员、检验辅助人员、药剂辅助人员、康复理疗辅助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 ②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士)及以上职称,药剂人员要求初级(师)及以上职称。 *.*.*信息网络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计算机、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信息、计算机技术等相关初级(士)职称。 *.*.*信息辅助人员、收费员人员、健康管理辅助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相关专业资历,有相应专业资格证者优先。 *.*.*行政事务辅助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备相应人员要求,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司机人员要求: ①年龄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②**及以上驾照,具备相应人员要求。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结算方式: *.*付款单位(采购人):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 *.*支付方式: ①根据乙方每月实际提供医辅服务外包人员数量、在岗服务天数和中标服务费标准进行核算,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按月支付医辅服务外包费用。 ②每月费用结算日为当月**日,核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当月**日前甲方将上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如遇法定节假日,费用支付可适当顺延。 ③为保障医辅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接受甲方原医辅服务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④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人员、交通工具、餐饮住宿、资料打印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⑤乙方所属服务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单价费用包干方式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长沙信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医辅新进人员甲方有权试用,试用期一般为期****天。试用期内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与乙方进行确认,乙方方可安排其正式上岗。 *、甲方按照《医辅服务外包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及规章制度每月对乙方安排的医辅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分及以上,按当月服务费***%标准核算﹔考核结果低于**分的,按每下降*分扣减当月服务费*%标准核算。乙方应建立医辅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每月定期对医辅服务人员逐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甲方确认。对于不具备服务能力、连续*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医辅服务人员,乙方应予以及时替换,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医辅服务外包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 《医辅服务外包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 人员管理(**分) | 考勤管理(**分) | 根据人员职责定岗定人,服务人员有缺编情况无法满足实 际工作需要时,扣 * 分;因缺岗时间长,对正常工作造成 不良影响的扣 * 分。 | | 迟到、早退、缺勤、脱岗, 在岗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扣 * 分/人次。 | | 人员资质(*分) | 存在相关服务人员无证上岗以及工作能力未达到人员要求现象,扣*分/人次,并予以调换和培训。 | | 仪容面貌(*分) | 仪容仪表端庄,统一着工作服上岗,佩戴胸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按要求着装、衣冠不整、未佩戴胸牌、精神不佳者,扣*分/人次。 | | 服务态度(**分) | 与服务对象交流礼貌、热情,发生争执每次扣 * 分;造成 恶劣影响, 每次扣 *** 分。 | | 投诉事件经认定属实, 每次扣 ***分;处理不及时,并构成影响的, 每项扣 * 分。 | | 服务质量 (** 分) | 综合管理(** 分) | 遵时守纪,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聊天、脱岗、吃东西 等,酌情扣 *** 分/人次。 | | 业务熟练,熟知科室所在楼层、位置及本科室工作内容,如不清楚,酌情扣 *** 分/人次。 | | 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能够准确回答,表述规范,如不能准确 回答,酌情扣 *** 分/人次。 | | 主动维持就诊秩序,如未做到,酌情扣 *** 分/人次。 | | 团结协作,无与医护人员或患者发生争执的现象,如有,酌情扣 *** 分/人次。 | | 有节能意识,能随手关灯,主动维护院内设施、及时报修, 如未做到,酌情扣 *** 分/人次。 | |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按时召开班会、总结会、提交各类报 表,如未做到,酌情扣 *** 分/人次。 | | 合理安排班次,布置任务并进行分工,如未做到,酌情扣 *** 分/人次。 | | 及时上报工作区域内的问题,未完成当日工作或交接不清, 如有,酌情扣 *** 分/人次。 | |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无故缺席、旷工,如有,酌情扣 *** 分/人次。 | | 每月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低于**%的人员,酌情扣 *** 分/人次 | | 内部管理 (**分) | 制度建设(**分) | 完善制度建设,人员职责、工作流程、考核制度等不健全, 档案管理不到位,每项扣 * 分。 | | 存在对规章制度规定在实践中的造假行为, 每项扣 * 分。 | | 工作中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实施, 每项扣*分。 | | 工作改进(**分) | 定期召开例会,传达医院重要通知精神,查找管理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或未达到工作改进效果,酌情扣 *** 分。 | | 整改项目限时未达标,每项扣 * 分; | | 应急演练(**分) |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紧急情况培训和演练,参与人员演练 流于形式、未达到实际效果,酌情扣 *** 分。 | | 应急处置(**分) | 服务过程造成火情、跑水、断电等事故或其他重大服务失 误,酌情扣 **** 分。 |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未按照预案处理,或处置不完善,酌情 扣 **** 分。 | 备注: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考核内容,甲方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进行相关调整;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履约验收标准:
*.*乙方安排的医辅服务人员需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参加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试考核,甲方根据医院管理制度与考试考核结果对乙方予以奖罚,乙方对参加考核的服务人员予以奖罚。 *.*人员管理服务要求: ①医辅服务外包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各类政策性罚款,社会形象好。如涉及安全事故、政策性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处理,涉及扣款、赔偿的,从医辅服务外包费中扣除。 ②医辅服务外包期间,按质按量完成管理服务内容,有效避免医辅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投诉、纠纷。如发生投诉、纠纷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处理,涉及扣款、赔偿的,从医辅服务外包费中扣除。 ③乙方需做好人员储备工作。乙方医辅人员在岗期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连续*天及*天以上的病假、事假、产假等),乙方需及时安排符合人员资格要求的替班人员;甲方提出医辅人员需求时,需在*个工作日内安排符合人员资格要求的人员上岗,确保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乙方医辅人员提出辞职申请的,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安排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到岗试用。否则,甲方将按照缺岗时长和中标服务费标准的*倍从医辅服务外包费中扣除。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委托代理人: |
许鲜艳************* |
委托代理人: |
吴玲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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