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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嘉湖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谷丰路***号荷叶塘社区居委会综合楼四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咸嘉湖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三级街道绿化(含道路、广场)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平方米 |
*****.** |
******.* |
| * |
行道树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株 |
** |
**** |
| * |
行道树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株 |
***.** |
*****.* |
| * |
行道树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株 |
** |
**** |
| * |
公园铺装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平方米 |
*****.** |
*****.* |
| * |
风光带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平方米 |
****.* |
***** |
| * |
风光带铺装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平方米 |
***.* |
****.* |
| * |
社区公园绿化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平方米 |
***** |
******.* |
| * |
行道树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无 |
株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万零捌佰伍拾陆元捌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项目类型 | 级别或参数 | 单位 | 年度预估数量 | 单价(元/年) | 合价 (元) | 备注 | | * | 三级街道绿化(含道路、广场) | 三级 | ** | *****.** | *.** | ******.** | | | * | 行道树 | 特大树(胸径****以上) | 株 | **.** | **.** | ****.** | | | * | 行道树 | 大树(胸径*******(含****)) | 株 | ***.** | **.** | *****.** | | | * | 行道树 | 中树(胸径*******(含****)) | 株 | **.** | **.** | ****.** | | | * | 行道树 | 小树(胸径****以下(含****)) | 株 | **.** | **.** | ***.** | | | * | 风光带 | 三级 | ** | ****.** | *.** | *****.** | | | * | 风光带铺装 | 三级 | ** | ***.** | *.** | ****.** | | | * | 社区公园绿化 | 社区公园 | ** | *****.** | *.** | ******.** | | | * | 公园铺装 | | ** | *****.** | *.** | *****.** | | | ** | 一年费用小计 | | | | | ******.** | | | 二 | 三年费用合计 | | | | | *******.** | | 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乔、灌木树冠完整、丰满、茂盛、骨架均匀。 (*)乔木树干挺拔,对倾斜树控制倾度,并逐渐扶正,对严重倾斜的树木采取措施。 (*)乔、灌木、绿篱无死株、缺株,草皮运销坏死块。 (*)乔、灌木、绿篱、草皮及时修剪,保持美观。 ①乔木(****以内,或下枝条叶**以下)每年修剪*次以上,及时修剪交叉枝、并生枝、枯枝、损伤枝、下垂枝。 ②灌木、绿篱(包括模纹植物)及时修剪,生长旺季每月不少于*次,以整齐、平直为适。 ③草皮每年必须修剪*次以上,地被植物(杂草地)应常修常剪,草皮长度应保持在****内,草皮、地被植物平整。 (*)乔木、丛生灌木不定期抹芽。乔木主干及一级枝不定芽长不超过****;丛生灌木及时抹去孽生芽。 (*)乔、灌木、绿篱、草皮每年按甲方统一安排,适时中耕施肥、打药除虫、抗旱、防寒、植物及绿化设施冲洗。 (*)草皮及绿篱内杂草清除,行道树洞内杂草清除,纯净率达到**%。 (*)修枝、平剪、剪草等绿化垃圾及时清除,保持场地整洁。 (*)做好保洁工作,及时清除绿化带内垃圾、石块及枯枝。 (**)做好苗木的补栽、补种及枯死植物的清除工作,不得焚烧绿化垃圾。 (**)发现死株、缺株、死、危树及枯枝,病虫危害及旱灾、植物积尘、花坛及绿化设施损毁及时处理。 (**)对擅自砍伐及其他破坏绿化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城管办予以查处。 (**)对街道的整改通知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承包路段维护工作应达到考核标准,维护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在工作岗位。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路段安全责任制。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甲方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为本项目服务,保证提供的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须承诺中标后将按甲方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设备为本项目服务,保证提供的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并在项目所在地配备用于本项目的*间工具用房。
*.其他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拨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的维护费用。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拨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的维护费用。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拨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的维护费用。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具体维护费用以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准,按季度支付,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日前拨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的维护费用。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否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响应磋商文件验收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响应磋商文件验收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响应磋商文件验收要求。
(*)履约验收标准:
响应磋商文件验收要求。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响应磋商文件验收要求。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果上级部门对辖区内工作内容和经费有部分重新核算情况,相应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也会进行适当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经费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必须在甲方辖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便于工作开展。乙方必须至少配备*名的专职园林维护人员,对区城内绿化进行进行维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留甲方留档,其中指定一名专人对日常维护工作和台账与数字化信息工作进行具体对接。 (*)乙方需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园林维护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有责任将维护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除,有义务保持好维护施工周边的环境卫生,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引起矛盾和冲突。 (*)乙方不得将管理范围内的绿化管理采取转包的形式转让给第三者。 (*)乙方负责上岗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并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乙方内部劳资纠纷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报告。 (*)维护过程中发现擅自砍伐及其他破坏绿化行为,乙方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甲方予以处理。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人安全责任制,实行专人与甲方进行工作对接。 (*)若案件乙方无法按时处理,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产生的费用将在乙方承包工作经费中扣除。甲方在每处理一处案件或台账,扣除相关工作经费的同时,每次扣乙方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元。 (*)如在处理案卷与市民投诉过程中,雷动用到外借的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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