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零星维修、补植及季节性劳务用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
2026-02-28
湖南/郴州 招标采购
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零星维修、补植及季节性劳务用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
湖南/郴州-2026-02-28 00:00:00
湖南/郴州-2026-02-28 00:00:00
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零星维修、补植及季节性劳务用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零星维修、补植及季节性劳务用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方式”的“*.*入围家数确定”的内容修改为“*.* 入围家数确定:本项目淘汰比例为**%。先按照**%淘汰率向上取整予以淘汰。若计算的淘汰数非整数,则按照向上取整原则进行处理。若减去淘汰后的数量剩余供应商超过了入围供应商数量,则取入围数量。即:淘汰数量=向上取整[供应商数量×**%](示例:如合格供应商为**家时,淘汰数量=向上取整[**×**%]=*,需淘汰*家供应商,则****=**(家),即入围家数为**家;如合格供应商为**家时,淘汰数量=向上取整[**×**%]=向上取整[*.*]=*,需淘汰*家供应商,则****=*(家),即入围家数为*家;……以此类推)。*.* 废标情形: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家时,作废标处理。(注:若合格供应商为*家时,淘汰数量=向上取整[*×**%]=向上取整[*.*]=*,需淘汰*家供应商,即***=*(家),不满足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将原招标文件“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中“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价”第*小项的内容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人的记基础分**分,人数超过*人的,每增加*人记*分,本项考核内容最多记**分。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记分。”
*、将原招标文件“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中“维修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修改为“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要求投标人根据征集人的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零星维修、补植及季节性劳务用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②人员、机械设备配备计划;③施工顺序;④施工工艺;⑤作业方法;⑥作业流程;⑦操作要领阐述等内容。
项目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阐述全面、具体,清晰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有具体的保障措施,措施得力,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可实施性强的记**分,方案存在漏项的每项扣*分;方案存在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分;没有提供的不记分。
注:“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注意事项”新增“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供应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将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将原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将原招标文件“附表*商务标评审评分表”中“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价”第*小项的内容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人的记基础分**分,人数超过*人的,每增加*人记*分,本项考核内容最多记**分。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记分。”
*、将原招标文件“附表*技术标评审评分表”中“维修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修改为“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要求投标人根据征集人的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零星维修、补植及季节性劳务用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②人员、机械设备配备计划;③施工顺序;④施工工艺;⑤作业方法;⑥作业流程;⑦操作要领阐述等内容。
项目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阐述全面、具体,清晰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有具体的保障措施,措施得力,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可实施性强的记**分,方案存在漏项的每项扣*分;方案存在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的每处扣*分;没有提供的不记分。
注:“不符合要求、有缺陷、不合理”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建设、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注意事项”新增“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供应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将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将原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黄翎晞
电话:***********
*、采购人
名称: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民权路五岭公园管理所内
联系人:李洁玉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新贵华城*期*区**栋****
联系人:黄翎晞、周玲彤、刘浩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