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2-28 00:00:00
新景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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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景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新景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劲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沱河安置小区*号楼*单元***室
成交价格:高层*元/㎡/月,多层*.*元/㎡/月;商业部分*.*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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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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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新景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新景第小区,坐落于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号;总占地面积**万㎡,总建筑面积*.*万㎡,**栋,*栋高层,**栋多层,共计****户,电梯**部;高层房屋面积:*****㎡,多层房屋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地下机动车位数量:***个,绿化面积约****㎡。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委托合同服务期采用“*+*+*”方式签订,每年合同到期,采购人与中标人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栋*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三里社区新景第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号
联系人: 汤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中豪国际**栋*楼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