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年**月**日 **:**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永年区第三中学西校区室外工程
永年区第三中学西校区室外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金额:******元。
*.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均可。(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缴纳要求(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
账号:********************
户名:邯郸市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行号:************
开户行地址:邯郸市永年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南角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永年联社第二营业部)
注:以开标前到达此账户时间为准,否则后果自负。
(*)缴纳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如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不能开具银行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开具。*.*采用工程担保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的,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并提供基本账户购买工程担保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的相关证明。
(*)其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函受益人:邯郸市永年区第三中学 。
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规定,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故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删除。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并以本项目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最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格式及要求。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永年区第三中学
地址:邯郸市永年区
联系方式:陈靖山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邯郸市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中华大街与迎宾大街交叉口向北***米路西
联系方式:李晓净************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净
电话:************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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