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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度医疗设备项目质疑公示,新闻资讯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度医疗设备项目质疑公示
2026-02-28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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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度医疗设备项目质疑公示,新闻资讯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2025年度医疗设备项目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6-02-28 00:00:00
贵州/贵阳-2026-02-28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年度医疗设备项目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品目一
采购代理: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康品源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号绿地联盛国际*号楼*****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项:通用磨钻手柄:电机转速≥***** */***,电机最大功率≥****,可高温灭菌。 外径≤****,主体长度 *******,重量≤****,手柄一体化设计,内注水水冷结构;(更多内容见附件)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根据重庆西山公司********型号动力系统说明书显示,该款主机配备的手柄不具有内注水冷冷却结构,无法满足招标参数。该项不满足招标技术参数应扣技术分*分。 (更多内容见附件)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返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直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根据重庆西山公司********型号动力系统说明书显示,该款主机配备的手柄不具有内注水冷冷却结构,无法满足招标参数。该项不满足招标技术参数应扣技术分*分。 (更多内容见附件)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返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直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请求:(*):取消陕西嘉愈贸易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此项目中标公司虚假响应,请求依法依规更正中标结果,并依据法定顺序中标人。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你公司对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年度医疗设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品目一)提出的质疑函,已于****年 * 月 ** 日收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我公司组织该品目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协助答疑。现书面答复如下:
一、针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对涉及的技术参数作“正偏离”响应,并提供产品说明书作为证明材料,但其响应内容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即认定为不满足要求,已按评标标准规定视为“负偏离”进行了扣减分。
二、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对该技术参数作“负偏离”响应,评标委员会已按评分标准进行了扣减分。
三、针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对涉及的技术参数作“正偏离”“无偏离”响应,并提供了相关产品证明材料,并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获得相应分值。
四、针对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对该条技术参数条款作“无偏离”响应,经复核其响应内容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满足“每个刀头配备冲洗套管,冲洗套管多档可调”的要求。原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认定此项作“负偏离”响应,应扣除相应分值。
综上,原评标委员会认为,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评价”分值重新(纠正)汇总后将影响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推进采购活动。
感谢你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如果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贵阳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六、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