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保财采诉〔2026〕6号)
2026-02-26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保财采诉〔2026〕6号)
河北/保定-2026-02-26 00:00:00
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保财采诉〔****〕*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定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鸿威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太原市小店区真武路**号恒大绿洲西区**号楼****室
被投诉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 谷电商产业园*号楼*层
四、基本情况
“保定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山西鸿威智科技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河北哈睿商贸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资格审查中山西鸿威智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被判为未通过,未通知原因。 *.资格审查中山西鸿威智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被判为未通过,评审委员会存在评定错误。 *.中标结果公告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告主要中标标的的单价。 *.中标结果中含有集采目录品目,评审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遇到项目代理机构不合法没有叫停招标。 *.中标供应商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和河北会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雨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疑似串标。 *.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数据造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改正。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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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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