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6号)
2026-02-28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6号)
河北/石家庄-2026-02-28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荀子大街***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月**日河北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年*月*日河北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正常报价。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未达到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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