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2-28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航空产业园*号楼定制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在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前提下,保证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修改为:“合格”;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作此修改。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中“支付期限: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工程所在地市、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标准化的相关规定。工程开工后,承包人申请第一笔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随后在后期的进度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支付;当工程进度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照施工进度同期同比例支付。”修改为:“支付期限: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工程所在地市、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标准化的相关规定。工程开工后,承包人申请第一笔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随后在后期的进度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支付;当工程进度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累计支付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照施工进度同期同比例支付。”。 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 要求*(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的“其它说明”补充如下约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的; (*)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 (*)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 *.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 四、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款*危大工程清单补充如下: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补充完善部分(如有)。 五、招标文件中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不超过****万元”修改为“改造涉及总面积约****.***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不超过****万元”。 六、本工程于****年*月**日发布的原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修改、澄清纪要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管理中“工程量清单文件”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作此修改。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内容与本修改、澄清纪要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厦门航空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