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拟对坪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衡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二条项目服务内容变更增加如下内容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支撑服务 (*)动态更新坪山区医疗废物产废企业底数:通过全面摸排坪山区医疗废物产废企业,建立并动态更新企业基础信息底数台账。 (*)医疗废物转移申报非现场提醒:深度联动辖区“粤健通”医疗废物产废单位数据填报要求,构建“底数摸排*数据联动*动态提醒”一体化工作机制。第一个月内全覆盖对底数清单上坪山区医疗废物产废单位(***家次以上),进行平均*天一次短信自动提醒,次月起聚焦辖区长期未开展联单申报企业进行*天一次的非现场专项提醒,靶向压实产废企业自主申报主体责任,有效提升辖区医疗废物转移填报率与合规性,针对持续未申报或者低频次申报的产废单位,开展人工提醒,靶向压实产废企业自主申报主体责任,有效提升辖区医疗废物转移填报率与合规性。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技术帮扶: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现场帮扶指导,服务期内帮扶指导覆盖率达到全区的*%且不少于**家次,重点关注辖区内医院。对核查单位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精准识别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技术指导,跟进整改情况,并及时反馈意见,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再生资源领域合规监管专项服务 收集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站信息,协助辖区不少于**家再生资源回收站进行巡查,重点排查环境污染问题,包括是否无资质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存在渗滤液泄漏现象等,发现可能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取证并移交,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 二、原合同第四条项目成果要求变更增加如下内容 *.坪山区医疗废物产废企业基础信息底数台账; *.医疗废物转移申报非现场提醒台账;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技术帮扶综合评估报告; *.再生资源回收站固体废物现场检查台账。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原合同第六条合同总价调整为:叁佰陆拾玖万贰仟肆佰壹拾元整(¥*,***,***.**元)。 *.原合同付款方式调整为:本补充协议签订后支付人民币壹拾肆万壹仟陆佰玖拾肆元整(¥***,***.**);尾款:合同期满,乙方提交所有的项目成果及相关工作材料后,由甲方组织整体验收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壹拾万柒仟柒佰贰拾叁元整(¥*,***,***.**)。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项目需求发生合理调整,需新增辖区医疗废物及再生资源站点监管服务。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荣德大厦*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