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2-27 00:00:00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年*月**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连江公司*****瑞乾线#**等*基水泥杆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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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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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公司*****瑞乾线#**等*基水泥杆改造工程 |
连江县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供电公司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和路径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对*****瑞乾线#**等*基水泥杆进行改造,建设*****单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段路径长约*.*****,重新紧线单回架空线路段路径长约*.*****(其中*****瑞乾线#**~新#**段路径长*.*****,*****瑞乾线新#**~#**段路径长*.*****);新建铁塔*基。 |
*、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工频电场按***/*、磁感应强度按***μ*控制。其中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限值****/*的要求。 *、本工程拟建架空线路经过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村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拟建架空线路在交通干线两侧***距离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严禁施工垃圾、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范围,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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