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紫财采决〔2026〕1号)
2026-02-28
广东/河源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紫财采决〔2026〕1号)
广东/河源-2026-02-28 00:00:00
广东/河源-2026-02-2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紫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紫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紫金县培智学校校园围墙护坡及塑胶跑道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基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大新城第一期一区***号地大新路(家佳圆)*栋**复式店铺
被投诉人*:紫金县教育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河源市紫金县金山大道
被投诉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夏*****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金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裕达公司)
地址:长安大道(大森林药店)三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紫金县培智学校校园围墙护坡及塑胶跑道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金裕达公司投标时提供虚假承诺,其拟派项目经理申兆烽在本项目投标、评审期间及截止投诉日,仍在“紫金县苏区镇永坑村艳桑水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质疑答复程序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紫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紫金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