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09 00:00:00
| 采购单位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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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 标的物 | 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纠纷案件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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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纠纷案件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项目计划公告
招标单位: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应收账款纠纷案件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招标形式:企业公开采购
一、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应收账款纠纷案件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招 标 人: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掌路**号
(*)项目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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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应收账款纠纷案件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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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应收账款清欠类案件,收费标准以诉讼标的额的*.*%确定代理费用,每件案件代理费用最低标准为****元;上述费用为一审或仲裁代理费,二审代理费在一审代理费基础上减半收费(低于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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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厂家要求 |
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内合格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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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型号 及数量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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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说明 |
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方报价(报价低于等于最高单件限价为有效报价)。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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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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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合掌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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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代理费用结算方式为在甲方收到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撤诉裁定书或仲裁裁定书等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如有二审结算时间为甲方收到二审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撤诉裁定书等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说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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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投标公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册资本**万以上。(报价单位上传营业执照、注册实缴证明、人员社保缴费证明、经营场地证明)。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未被列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被限制投标情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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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评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合法销售资质的供货商。 *、本企业职工投资入股或者担任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一律不允许参与公司招标项目。 *、投标方不允许是“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 (二)、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方应在报价资料中明确:数量、单价、交付时间承诺及质保承诺及其它承诺等。 *.具有稳定的供货来源。 (三)、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作出响应;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参与招标的投标方,不能兑现自己的投标书承诺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招标方有权取消该单位在册的合格供方资格。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选取二家中标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第二、第三低者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最低价格,如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响应最低价格,转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价格相同时进行二次报价,如二次报价相同,转为抽签确定候选人排序。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
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参考件)
以下为投标方投标回复函格式,投标方也可按要求制单回复
投 标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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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称 |
时间 |
数量 |
最高限价 (标的额%) |
最低标准额(元) |
标的额% |
标准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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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收账款纠纷案件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
年 |
* |
*.*% |
**** |
以上相关信息为投标方网上投标的回复函,真实有效,并声明对因申报材料虚假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方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有效)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