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2026-02-27 00:00:00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五五”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五五”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示范竞磋*******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五五 ”省级环境空气 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优化调整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 位,客观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促进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高质量发展,精准支撑“十五五 ”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确保搬迁后的监测数据客观真实。省控站点搬迁前期需选择两个备用站点进行数据比对,项目咨询、设备搬迁等。 | 石家庄青园街***号 | ******.**元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罗伟(采购人代表)、刘俊香、武守勋;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向成交单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濮阳市卫河路与卫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南岸水榭*号楼*楼
联 系 人:姚高飞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一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楠楠
电 话:***********
地 址:濮阳市胜利西路*号
监督单位: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楼***室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
发布人:河南一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