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2-27 00:00:00
南谯区胜利电力排灌站房屋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安徽星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市南谯区胜利电力排灌站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南谯区胜利电力排灌站房屋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物*:乌衣镇滁宁西路*号院内(仓库)
标的物*成交人:陈明信
标的物*成交价:年租金为伍仟捌佰元整(****.**元/年),三年的成交总价为:壹万柒仟肆佰元整/三年(*****.**元/三年)。
标的物*:乌衣镇滁宁西路*号住宅
标的物*成交人:凡克桃
标的物*成交价:年租金为叁仟贰佰元整(****.**元/年),三年的成交总价为:玖仟陆佰元整/三年(****.**元/三年)。
标的物*:乌衣镇滁宁西路*号商业用房(第三处)
标的物*成交人:唐厚喜
标的物*成交价:年租金为伍仟玖佰元整(****.**元/年),三年的成交总价为:壹万柒仟柒佰元整/三年(*****.**元/三年)。
招租单位:滁州市南谯区胜利电力排灌站
联系人:张剑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安徽星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宇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滁州市南谯区胜利电力排灌站
代理公司:安徽星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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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星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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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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