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乡镇变更公告】白塔畈镇龚店村新河组抛荒耕地复垦产生砂石料处置项目补充公告
2026-02-27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金寨县】【乡镇变更公告】白塔畈镇龚店村新河组抛荒耕地复垦产生砂石料处置项目补充公告
安徽/六安-2026-02-27 00:00:00

白塔畈镇龚店村新河组抛荒耕地复垦产生砂石料处置项目补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

原项目名称:白塔畈镇龚店村新河组抛荒耕地复垦产生砂石料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竞争性谈判公告

变更内容:

一、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意向购买人资格中“*、意向购买人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购买人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意向购买人可为自然人或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购买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领取中“*、报名材料如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不予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表(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如有)。”

现变更为:*、报名材料如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不予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表(见附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如有)。

三、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中“意向购买人谈判保证金须从企业法人单位账户转出;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备注“白塔畈镇龚店村新河组抛荒耕地复垦产生砂石料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

现变更为:意向购买人为企业法人的,谈判保证金须从其单位账户转出,意向购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须从其个人账户转出;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备注“白塔畈镇龚店村新河组抛荒耕地复垦产生砂石料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

变更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变更视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意向购买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处置方: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

(二)代理机构: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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