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水电管理所年度报告
2026-02-27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丽水市莲都区水电管理所年度报告
浙江/丽水-2026-02-27 00:00:00
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水电管理所法定代表人姜丽彬
住所  莲都区解放街***号
开办资金(万元)*.**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期末数(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水电开发和管理(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举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年度,我单位在莲都区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强化水电站安全监管。在汛前、汛中和汛后三个关键时段,组织对辖区内水电站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围绕运行管理、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二)高质量完成水电统计年报。按时完成****年度丽水市莲都区水电统计年报及相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行业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坚实支撑。(三)加强统筹协调与沟通联动。组织召开全区水电工作会议及网厂联席会议,搭建政府、电网企业与电站业主之间的沟通平台,协同推进政策落实、问题协调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四)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完成《莲都区小水电开发及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系统梳理区域小水电资源现状与发展潜力,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小水电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规划引领。(五)全面推进生态流量监管。对全区所有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数据维护,并实现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级监管平台。其中,**座电站安装实时流量计,**座电站采用动态视频监控方式,确保生态流量“可监测、可核查、可预警”。(六)落实省级生态流量监管要求。严格对照《浙江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自动化监测建设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省水利厅****年考核要求。(七)扎实推进“两不”“八有”创建。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以下农村水电站“两不”(不脱网、不弃水)、“八有”(有制度、有人员、有设备等)创建工作的部署,高质量完成莲都区**座小水电站的创建及评审验收,有效提升农村水电站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水平。(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落地。指导莲都区国投公司顺利完成水电示范区项目招标程序,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为打造绿色、智能、高效的小水电示范样板奠定基础。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年全年辖区内小水电站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可靠的能源环境。(二)清洁能源效益显著,经济贡献稳步提升。****年*—**月,莲都区小水电站累计发电量达**,***.**万千瓦时,实现电费收入*,***.**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区共有农村水电站***座,总装机容量为**,***千瓦。其中,装机容量****千瓦以上的电站仅**座,其余多为小型电站。整体呈现“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且以私人股份制为主。多数电站运行管理力量薄弱,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专业素质不高,加之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给日常运维和安全监管带来较大挑战
四、下一步打算(一)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做好全区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筑牢安全防线。(二)常态化开展生态流量泄放监督检查,确保各电站按要求足额、持续泄放生态流量,保障河道生态健康。(三)公布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压实主体责任,健全“一站一策一责任人”管理机制。(四)持续推进老旧电站更新改造,提升设备能效与安全水平,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五)完成全区小水电开发及更新改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规划源头管控,促进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年**月**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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