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6-02-27 00:00:00
根据盘州市融媒体中心业务需求及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招标(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采用遴选方式,择优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融媒体中心****年至****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采购需求:从参与本项目遴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中按评分办法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得分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成为本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三)遴选方式:评选委员会将依据遴选方案的评分细则表(详见评分细则表),对符合遴选方案实质性要求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评分。随后,将各评选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求和并计算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以此得出代理机构的最终总分;按评分从高至低的顺序推荐*至*家代理机构,得分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即为中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代理机构为备选中选人;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由评选委员会成员通过投票方式确定中选人,另一家即为备选中选人。
(注:如中选人在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过程中未通过采购人考核,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确定备选中选人为新的中选人。)
(四)服务范围:负责为我单位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
(六)合同签订: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在服务期内,我单位根据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详见附件*:代理机构考评办法)对已中选的代理机构进行考评,如现有中选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我单位需求或出现违法违规、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二、参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上进行备案登记;
*.属于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近*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遴选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盘州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上进行备案登记网页截图;
④提供属于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近*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四、遴选程序
(*)响应文件递交:参选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前(北京时间)在盘西会议中心***会议室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遴选会议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宣读纪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遴选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参选代理机构身份验证:由采购人核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需提供参选代理机构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遴选方案附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采购人于****年*月*日**:**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代理机构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选。
(*)资格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遴选方案(附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须知)中所列的资格证明文件,对各参选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
(*)综合评分: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选委员会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选委员会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客观分除外)。
(*)评分汇总:评选委员会组长将各评选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各参选代理机构进行排序。按评分从高至低的顺序推荐*至*家代理机构,得分排名第一的代理机构即为中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代理机构为备选中选人;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由评选委员会成员通过投票方式确定中选人,另一家即为备选中选人。
评分表交由评选委员会组长汇总后,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客观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注:如中选人在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过程中未通过采购人考核,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确定备选中选人为新的中选人。)
(*)评审报告:评选委员会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评选委员会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六、异议联系电话
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电话:***********
盘州市融媒体中心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