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2026-02-27 00:00:00
【交易公告】兰西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承租权交易公告
兰西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承租权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中轩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公开拍卖兰西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承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拍卖标的按现有手续及实际现状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给买受人,名称、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用途仅限于运营数字化线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聚焦农副产品线上展示、交易撮合、物流配送衔接、溯源查询等服务,助力本地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数字化升级。
*、拍卖标的以年租金作为起拍价,租金按季度分期交付,出租资产为在建项目,****年**月*日交付租赁使用。未尽事宜,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特别说明:竞买人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等资料。凡报名参加竞买者,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转入拍卖公司账户。
*、资产评估情况:经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为黑金圆评报字【****】第***号。
三、拍卖时限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
*、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报名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名章。法人如不能出席本次拍卖活动,应与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企业登记材料。竞买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拍卖公司报名,上传相关资质原件,签署《竞买协议》,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如需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并显示“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须报名时交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与报名时网上申请的账户名称一致,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日操作并交纳。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加价幅度为****元或****元整数倍,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确认书签署: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个工作日内与拍卖公司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付款方式:拍卖成交价款(即年租金)按季度分期交付,买受人应在成交日算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交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的收取及租赁具体事项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租赁合同签署:买受人交齐首期租金后,*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四、竞买人要求
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互联网销售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报名、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电话:**********
黑龙江省中轩拍卖有限公司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公司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上对兰西县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承租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签署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签署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互联网销售等相关内容。
四、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及交纳保证金,方可成为正式竞买人。
五、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以标的交割时点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指定为准,以现状拍卖。
六、本场拍卖会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标的按现有手续及实际现状拍卖,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数据、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八、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九、拍卖成交价款(即年租金)按季度分期交付,买受人应在成交日算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交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的收取及租赁具体事项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十、如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清首期租金或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其竞买保证金将留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人不作承租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承租权取得涉及的一切费用,成交后,承租权取得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包括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的税、费)。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法人: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
*、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注: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内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报名时交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与报名时网上申请的账户名称一致,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