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6年3月至8月第三批政府采购意向
2026-02-27
浙江/绍兴 招标采购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2026年3月至8月第三批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绍兴-2026-02-27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年*月至*月第三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上虞区颗粒物组分站运维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环保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上虞区颗粒物组分站运维
数量/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在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中标人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规范,科学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保证监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使颗粒物组分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主要包括:*、完成仪器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校准、耗材的更换、故障检修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传输率大于**%,数据有效率大于**%。*、协助数据分析,根据治气工作需要分时段提供颗粒物组分数据分析结果,为区治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运维参照《环境空气颗粒物(****和***.*)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木规范》(** ********)、《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木规范》(** ****—****)、《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木规范》(** ****—****)和《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木规范》(** ****—****)等标准*、须安排持有相关上岗证的专职技木人员,负责仪器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校准、耗材的更换、故障检修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传输数据,做到所有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特别是重大活动保障和重污染过程期间,确保相关自动监测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合同期内提供技木服务专线电话,*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异常,提供*×**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根据约定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中标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资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年


联系人 周树宇
联系电话 *************
备注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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