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2025-JQ63-W3051)
2026-02-27
北京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2025-JQ63-W3051)
北京-2026-02-27 00:00:00
北京-2026-02-27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现将我部对质量控制类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济南承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医院采购管理科、北京佳信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成交供应商“北京佳信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佳信)的供货商“河南勇攀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未包含本项目标的对应的生产经营资质,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②北京佳信所投某产品*项技术参数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申请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