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6-02-27 00:00:00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西张寨村安置区******地块垃圾集中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西张寨村安置区******地块垃圾集中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西张寨村安置区******地块垃圾集中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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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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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磋商采购*******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西张寨村安置区******地块垃圾集中清运项目 |
******* |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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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地点:新郑市龙湖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龙湖镇西张寨村安置区******地块垃圾集中清运
*.*.*、本项目按单价招标,预算金额*******.**元,单价最高限价**.**元/*³,报价时按单价报价。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等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清运许可的相关证明;自有或能够租赁的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新能源车车辆证明(须提供相关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及车辆照片,如为租赁还应同时提供租赁协议。)。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方式:
(*)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秦岭路与洛河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国弘商业*座**层*******室
联系人:栗英、周永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栗英、周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