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2-27
四川/绵阳 变更澄清
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绵阳-202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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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要求****年——****年。更改为:时间要求****年*******年。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中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满足:**** 年——****年无亏损。更改为: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满足:**** 年——****年无亏损。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更改为****年*月**日*:**分。
招标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