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EPC+0)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2-27
四川/凉山 变更澄清
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EPC+0)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凉山-202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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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 标段特别说明**号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司组织招标的会理市鹿厂镇白草村引调水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标段(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发布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书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页及以后所有页面的页眉处,出现“保险条件:*、承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以上 **.*、……”等内容,属于无关说明,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各投标人可自行删除。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会理市清源水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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