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27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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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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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广大道***号**幢*栋
四、基本情况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年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