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6-02-09 00:00:00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校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校验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校验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设备科
三、采购人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向山北路***号
四、采购人联系人:陶诗锋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 ************
六、部门招标: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办
七、部门招标联系人:钟礼志
八、部门招标联系电话:************
九、采购内容: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校验服务
十、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年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据临床科室和设备科调研,发现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已被爱科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测量念弹性介质的弹性测量装置,专利号:** **** * *******.*,法国爱科森(********)认可深圳市回波医疗器械有限,作为其生产*********产品及其备件和配件在中国的唯一官方经销商,享有提议、谈判签订所有合同的专有权。授权深圳市回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代表法国********在中国的利益提出议案和竞争价格。并且为法国********组织策划所有的市场推广和广告发布活动。对法国********生产的产品保修和售后服务均可由深圳市回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根据上述情况,专家组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回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十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工业五路*号太平保健大厦****
十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五、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薛凯(马鞍山市人社局,高级工程师),马李明(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高级工程师),陶诗锋(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副主任药师)。
十六、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招标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