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2-27 00:00:00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配套取水工程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配套取水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配套取水工程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配套取水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关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因部分省市竣工资料固定格式中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盖项目部章,请问盖项目部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因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委会大楼***室
邮 编:******
联 系 人:龚少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许锋、章芹
电 话:***********、***********
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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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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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