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南通嘉博影城有限公司)
2026-02-26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南通嘉博影城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202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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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南通嘉博影城有限公司)
南通嘉博影城有限公司:
****年*月**日,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宣传部向我局出具函,建议依法对该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现辖区南通嘉博影城有限公司于****年*月停业至今未复业,《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苏影放字第********号)已于****年*月**日到期。****年*月**日至*月**日进行拟注销公示,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依法注销南通嘉博影城有限公司《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根据《南通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依法向本局提出评估申请,如果需要提出评估申请,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公司(个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个人)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尹炜炜,联系电话:*************。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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