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14号
2026-02-27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14号
江苏/宿迁-2026-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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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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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号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号
联系人:曹崇文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号
联系人:朱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新闻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智能存储管理服务器(信创版)指定品牌;
*.室内专业显示高清全彩***显示屏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
*.二合一屏体控制器(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
*.配电箱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