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2-27 00:00:00
铜陵市精神卫生福利院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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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精神卫生福利院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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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精神卫生福利院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年**月**日公告,****年**月**日,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合肥百事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弃标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并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现依法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更正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瑞佳冷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精神卫生福利院电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佳冷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陵大市场****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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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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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冰箱;保鲜柜;消毒柜;电视;可移动电视;洗衣机。 品牌(如有):美的、创维、联想 规格型号:***********、*********、*************、******、*****、********** 数量:*台;*台;*台;*台;*台;**台。 单价:****元;****元;****元;****元;*****元;****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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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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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仁泽添加剂有限公司空调等电器采购项目 |
铜陵仁泽添加剂有限公司 |
安徽瑞佳冷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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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科创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空调、除湿机等电器采购 |
安徽众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安徽瑞佳冷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陵江大道南段****号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