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浙高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节点服务器(第2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2-27
浙江 变更澄清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浙高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节点服务器(第2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2026-02-27 00:00:00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浙高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节点服务器(第*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来源: 发布日期:*********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浙高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节点服务器(第*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

补遗书(第*号)

(招标编号:********************)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浙高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节点服务器(第*次招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调整

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内容,由原文:“(*)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唯一授权代理书。”

调整为:“(*)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代理书。同一品(指生产厂商的品)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投标,同一品不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如同时参与,则取投标总价最低的单位有效,其余投标单位无效)。

*.关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调整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最高投标限价,由原文:“人民币捌佰贰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

调整为:“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关于交货期的调整

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供货要求”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交货期”,由原文:“交货期: 自收到供货通知书后**天内完成交货”

调整为:“交货期: ****年*月**日前供货完成”。

*.关于投标截止时间的调整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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