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2026-02-26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2026-02-26 00:00:00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兴盛发四季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甲*号(幢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主副食配送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因字数限制,此部分内容详见投标文件(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材料——五、服务需求响应表和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因字数限制,此部分内容详见投标文件(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材料——五、服务需求响应表和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 **** 年 * 月 ** 日起 *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需求因字数限制,此部分内容详见投标文件(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材料——五、服务需求响应表和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原中标人“厨管家(辽宁)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原因放弃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兴盛发四季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特此变更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高雨欣、王汛
电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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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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