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6-02-26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蚌埠-2026-02-26 00:00:00
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
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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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评估机构招募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为顺利推进海控公司清算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工作范围包括:*、对海控公司全部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列明各项抵质押资产评估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类(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存货、原材料),无形资产类(土地、专利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报告(含持续经营及破产清算状态下)和单项资产清算价值评估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①评估机构应当在中选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尽快进场开展工作。②评估机构在****年*月**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采购人: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座**层****室

*、采购公告日期:********

**、开标日期:************

**、公示时间:****************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元

各投标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期满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送**********@**.***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座**层****室

联系人:陈工

话:***********

**、本公示同时在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服务网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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