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有偿耕种(1年)[挂牌披露]
2026-02-27
山西/忻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忻州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有偿耕种(1年)[挂牌披露]
山西/忻州-2026-02-27 00:00:00

忻州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有偿耕种(*年)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忻州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有偿耕种(*年)
资产类别 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名称 忻州市土地事务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忻府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租赁底价:**.** 万元/

*.若挂牌期间仅*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缴纳剩余价款,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缴纳剩余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该项目租金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结算。

*.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的实际状态交付;

*)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同意确因出租方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标的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意向承租方需登录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若非因出租方原因,最终承租方未按要求履行成交资料签署、价款及服务费交纳、成交合同签署等义务,出租方有权对本项目做终结处理,并在收回标的后重新挂牌。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负责人:郭洪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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