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05-15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号裙房*层***单元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地(州、市)经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温室气体核查情况,抽取约**家进行现场复查,对其余核查报告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并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服务要求:*.复查工作包括文件审核、现场检查、书面审查、系统填报确认、数据核实及档案整理*.复查流程包括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成果要求。*.工作要求*.人员要求*.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复查工作并提交复查报告。
服务标准:承担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情况的复查工作,完成核查报告文审、完成有关系统数据填报和校验、配额分配相关数据的核实确认及报告文件的整理归档,并出具最终复查报告及相关审查意见,提交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复查结论与最终确认提交的核查结论相差不超过±*%。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