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2025年度人工造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分签)的更正公告
2026-02-26
浙江/湖州 变更澄清
关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2025年度人工造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分签)的更正公告
浙江/湖州-202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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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年度人工造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分签)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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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安吉县)****年度人工造林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统招分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项目概况备注中第*条 | *、所供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标签);自县外采购的苗木必须具备产地“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 *、所供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标签);自县外采购的苗木必须具备产地“植物检疫证书”,要求采用全冠苗,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
| *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评分项第**条: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
| * | 标项一、二、三、四工程量清单附件 | 详见原工程量清单附件 | 详见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附件 |
| *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吉县林业局(安吉县森林碳汇管理局)
地址:安吉大道***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安吉县昌硕街道上郎新村***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三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俐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苗睿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