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2-26 00:00:00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永阳东路体育场门面房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来安县教育体育局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来安县教育体育局永阳东路体育场门面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号标的物:体育场门卫室
成交人:吴家明
成交价:贰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零捌分/年(*****.**元/年)
陆万陆仟伍佰零肆元贰角肆分/三年(*****.**元/*年)
*号标的物:体育场门面房
成交人:蒋德玖
成交价:壹拾叁万肆仟零陆元肆角整/年(******.**元/年)
肆拾万零贰仟零壹拾玖元贰角整/三年(******.**元/*年)
招租单位: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洪伟龙 ************
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余静 ***********
收费标准:参考滁公管综【****】**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
收费金额:****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楼,联系电话:************。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公司: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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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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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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