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25-12-16
新疆/乌鲁木齐 中标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5-12-16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天山区延安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新疆力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号宏发国际营销总部秦郡*栋**层****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部设有 * 个消防控制室,每个消防控制室每班需配备 * 人,实行一日两班倒制度,共需配备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 ** 人。龙泉街病区共有 *** 张床位。按照上述规范要求,并结合分部实际规模、功能布局、人流量等因素,需配备安保人员 * 人,安保人员实行每个岗位 ** 小时轮班的两班倒制度。此外,消防控制室操作岗位需配备 * 人等。
服务要求:大概岗位分布如下:(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总院保安岗位(** 人):治安保安 **人、消防保安 **人;
*.龙泉街病区保安岗位(* 人):治安岗位 * 人、消防岗位 *人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选派符合资质要求的保安人员,负责维护甲方正常工作环境和区域安全管控秩序,承担甲方安全保卫(治安、消防)工作。同时,需向甲方提交《保安(治安、消防)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岗位上岗资质证书复印件、政审合格证明等,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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