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2-26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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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家庭医生积分兑换大米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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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件)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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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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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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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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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须完成平台线上报价及线下(现场)递交才具备竞标资格。
(一)线上报价
*.线上报价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版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二)线下(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线下(现场)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线下(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博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北路*号力华科谷*区***)
注:网上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要求完成网上竞采报名。
*.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
*.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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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期:按照采购人通知时间分批次送货,一个月预计送货***次,采购人下单后三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成交供应商交付完成。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采购人可以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产品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每次送货派遣专人送达。
*.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厂家出具的书面意见书。
*.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人的签收仅视为对品种、数量、外观的认可与异议,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法律责任。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作为验收的标准之一,若供货时的质量低于样品质量,每发现*次扣除合同金额****元/次,发现*次及以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质保期要求:
*、质保时间:签收之日起至保质期结束之日之间的时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时间的三分之二;
*、质保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不得提供假冒劣质产品,情况恶劣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发现一例(按合同价计)假一赔十,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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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单价报价和暂定总价报价,供应商所报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含:产品费、包装设计费、运输费(含装卸费)、利润、税费、辅材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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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付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交接合格付款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院内付款手续(财政支付除外);
*、付款比例:根据送货情况支付货款,验收合格且达到支付条件后,支付已送货金额的***%。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至成交供应商合同签约主体的对公账户,若成交供应商需变更收款账户,须提前**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正式函件,并同步提供:
(*)新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新旧账户归属同一主体的《工商证明文件》
注: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通知或提供虚假账户信息导致付款失败的,资金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支付至原账户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
以上任意条件不满足且未收到相关资料,采购人可以拒付,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直至所有条件满足且收到相关资料后再进行付款。
*、付款要求: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递交完整的付款资料一份,付款资料为:
①合格且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含税);
②项目《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协议)复印件;
③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如:签章完整的分段验收资料或签章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等能够反映项目已按照合同约定达到当前付款进度的证明材料。
④项目供货清单;
⑤除以下情况,供应商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付款申请》或者请款函(格式自拟):
*.首次付款;
*.定期支付的项目,如:信息耗材、总务物资、医用耗材、保洁服务、洗涤服务、安保服务等定期据实结算的项目;
⑥其他:/
本项目付款资料指:上述① ② ③ ④ ⑤ 内容 ,供应商将付款资料交至采购人后勤保障科,采购人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资料双方进行资料交接,交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采购人未收到完整的资料,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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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竞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且竞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竞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均相同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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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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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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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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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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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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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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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北路*号力华科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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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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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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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北路*号力华科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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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博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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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重庆博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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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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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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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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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