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6-02-26 00:00:00
西焦北路等*处道路市政排水干管混错接整治工程施工
澄清函**号
本项目西焦北路等*处道路市政排水干管混错接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编号:*****(**)**********),现发布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期要求:计划工期:***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施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修改为:计划工期***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施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原招标公告内容资格要求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删除此条内容,不做要求。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招标文件有修改,请以最新上传资料为准。
特别提示: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最终澄清与答疑后的变更文件,并依据最新变更文件中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日期:****年*月**日
|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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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
| ***********************************西焦北路等*处道路市政排水干管混错接整治工程施工澄清函**号.*** | 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