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
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1号)
河北/唐山-2026-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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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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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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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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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迁西县兴城镇****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夹河村、北观村等村道路及路灯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市飞利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高邮镇工业集中区
被投诉人:迁西县兴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珑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迁西县凤凰东街**号 相关供应商:唐山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惠文大街北侧永宏小区众鑫开发*******商铺
四、基本情况
“迁西县兴城镇****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夹河村、北观村等村道路及路灯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成交公告。****年*月**日,投诉人扬州市飞利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向唐山市珑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投诉人扬州市飞利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于****年*月**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投诉人收到投诉决定后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并于****年*月*日作出复议决定,认为本机关处理投诉事项二属于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未正确适用依据,责令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投诉事项一:唐山市珑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迁西县兴城镇****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夹河村、北观村等村道路及路灯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涉嫌参与中标人、评审专家及采购人进行围标、串标违法活动,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没有尽到客观、公正、审慎、科学的评标原则,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对待!本项目评审全过程中是否合规?请给予严查!
投诉事项二:本次迁西县兴城镇****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夹河村、北观村等村道路及路灯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委、采购人对中标人资格审查是怎么审核评审的?中标供应商:唐山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中,涉嫌篡改企业类型,并且提供虚假数据谋求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二成立,但是不影响该公司企业类型的认定,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迁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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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迁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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